1994年12月25日 星期日

全 民 投 票 決 定 政 制 ! 解 散 行 政 局 !
- - 就 港 英 政 府 撤 回 僱 傭 條 例 草 案 事 的 公 開 信
四 五 行 動

1 9 9 4 年 1 2 月 2 5 日


彭 定 康 先 生 :
我 們 對 於 你 領 導 的 政 府 在 立 法 局 收 回 僱 傭 條 例 修 訂 案 一 事 十 分 憤 慨 。 我 們 認 為 , 這 是 殖 民 地 政 府 專 制 的 赤 裸 表 現 。 港 英 政 府 只 是 英 國 委 任 的 政 權 , 你 在 港 至 高 無 尚 的 專 權 , 只 是 經 英 國 政 府 授 予 。 在 你 轄 下 的 行 政 局 以 至 整 個 政 府 架 構 掌 握 香 港 市 民 衣 、 食 、 住 、 行 大 權 的 官 吏 , 都 並 非 由 人 民 選 舉 產 生 , 但 卻 可 以 任 意 將 市 民 的 意 願 壓 制 , 這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獨 裁 。 只 因 九 七 問 題 出 現 , 英 政 府 不 得 不 下 旗 歸 國 才 在 港 實 行 假 惺 惺 的 所 謂 「 代 議 政 制 發 展 」 , 在 立 法 局 設 立 有 民 選 產 生 的 議 席 , 點 綴 一 下 殖 民 統 治 。 一 來 從 中 培 養 親 英 接 班 人 , 於 九 七 年 後 代 表 英 財 團 及 既 得 利 益 集 團 , 繼 續 在 港 牟 取 鉅 利 。 另 方 面 , 又 可 以 在 中 英 談 判 中 得 到 政 治 籌 碼 , 討 價 還 價 。 你 上 任 後 , 又 變 本 加 厲 , 大 玩 民 主 戲 法 , 以 新 增 九 席 功 能 團 體 立 法 局 議 席 將 自 己 裝 扮 成 為 民 主 鬥 士 。 然 而 , 今 次 你 全 力 古 持 梁 文 建 撤 回 條 例 草 案 , 已 把 這 些 民 主 畫 皮 撕 破 , 暴 露 了 港 英 政 府 專 制 的 猙 獰 面 目 。 你 旦 旦 誓 誓 的 所 謂 「 公 開 、 公 平 、 公 正 及 為 港 人 接 受 」 的 政 治 原 則 , 其 實 只 是 偽 善 的 同 義 詞 。

你 的 官 員 以 劉 千 石 動 議 違 背 「 勞 顧 會 」 共 識 為 藉 口 , 收 回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 行 動 是 公 開 的 ; 然 而 , 「 勞 顧 會 」 的 選 舉 和 會 議 情 況 , 卻 絕 非 對 社 會 公 開 的 。 一 個 以 黑 箱 作 業 方 式 運 轉 的 機 構 , 並 非 由 市 普 選 產 生 , 卻 可 以 淩 駕 於 有 直 選 產 生 議 席 的 所 謂 立 法 機 關 。 何 來 公 平 ? 何 來 公 正 ? 又 何 來 公 開 ? 更 不 必 說 那 些 必 須 俯 首 聽 命 於 你 , 由 你 委 任 產 生 的 行 政 局 議 員 及 政 府 高 官 享 有 的 特 權 。 他 們 的 權 力 來 源 並 非 來 自 選 民 , 卻 又 操 立 法 、 行 政 權 於 手 中 。 今 次 劉 千 石 事 件 只 是 冰 山 一 角 而 已 。

其 實 , 立 法 局 一 向 只 是 由 港 英 政 府 及 財 團 操 縱 , 行 使 其 特 權 , 反 映 其 私 利 的 橡 皮 圖 章 。 勞 苦 大 眾 、 升 斗 市 民 的 利 益 , 只 有 在 這 些 官 宦 商 賈 「 大 發 慈 悲 」 或 逼 於 民 情 洶 湧 , 而 不 得 不 讓 步 時 , 才 得 以 些 微 改 善 。 仱 次 事 件 已 經 証 明 了 : 一 日 既 得 利 益 者 ∕ 資 本 財 團 益 受 損 , 港 英 政 府 是 毫 不 猶 豫 捽 碎 其 自 我 吹 噓 的 「 民 主 橡 皮 圖 章 」 的 。 而 且 更 進 一 步 說 明 , 現 有 的 殖 民 地 政 制 根 本 不 能 讓 市 民 掌 握 其 應 有 的 權 力 , 去 改 善 自 己 的 生 活 和 享 有 基 本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 這 樣 的 政 制 必 須 立 即 改 變 。

因 此 , 我 們 除 了 嚴 正 要 求 你 不 要 再 在 民 主 問 題 上 說 三 道 四 , 你 若 是 自 誇 為 港 人 爭 取 民 主 , 則 必 須 放 棄 你 及 港 英 政 府 的 特 權 。 事 實 上 , 我 們 自 始 至 今 , 一 宜 主 張 在 承 認 中 國 對 香 港 主 權 的 其 礎 上 , 召 開 普 選 產 生 、 享 有 全 權 ( 即 行 政 、 主 法 , 包 括 制 訂 、 修 改 基 本 法 權 ) 的 市 民 代 表 大 會 , 才 是 在 港 中 國 人 實 行 民 主 自 治 的 最 佳 方 法 , 並 多 次 向 你 抗 議 及 請 願 。 若 你 還 要 抗 , 要 打 民 意 牌 的 話 , 我 們 公 開 向 你 挑 戰 , 要 求 你 立 即 著 手 籌 備 全 港 市 民 的 全 民 投 票 , 以 取 決 由 不 同 團 體 提 出 的 政 方 案 , 並 解 散 由 你 委 任 操 縱 的 行 政 局 。 而 且 , 我 們 還 認 為 , 為 免 由 你 控 制 的 政 府 干 預 全 民 投 票 的 提 案 過 程 , 我 們 建 議 , 凡 個 人 及 團 體 自 行 徵 集 到 香 港 市 民 一 定 數 量 ( 例 如 十 萬 ) 的 意 向 書 , 則 其 提 案 即 自 動 成 為 全 民 投 票 之 法 定 提 案 。
你 可 能 不 太 懂 中 文 。 但 你 的 手 下 可 以 給 你 解 釋 一 下 一 個 中 國 寓 言 : 「 葉 公 好 龍 」 。 不 過 , 我 們 還 是 相 信 你 會 效 法 葉 公 , 一 見 真 龍 , 就 逃 之 夭 夭 。

解 散 行 政 局 ! 全 民 投 票 決 定 政 制 !

1994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另 起 人 民 爐 灶
四 五 行 動

9 4 年 1 0 月 3 1 日


預 委 會 有 關 成 立 臨 時 立 法 會 的 提 議 , 顯 示 了 中 共 加 緊 部 署 , 透 過 一 手 委 任 的 各 種 各 式 橡 皮 圖 章 , 將 香 港 市 民 排 除 於 收 回 主 權 過 程 之 外 。 " 另 起 爐 灶 " 的 意 義 , 就 是 除 了 廢 除 英 國 殖 民 政 府 之 外 , 更 要 將 香 港 市 民 原 應 擁 有 的 主 權 閹 割 , 讓 原 本 託 庇 於 英 殖 民 地 統 治 的 財 團 富 人 玩 弄 政 治 的 把 戲 。 唯 一 新 鮮 之 處 , 就 是 親 中 共 者 從 此 可 分 多 一 杯 羹 而 已 ! 另 方 面 , 旦 旦 誓 誓 以 維 護 港 人 利 益 自 詡 的 彭 定 康 及 港 英 政 府 , 又 公 開 聲 明 會 在 1 9 9 6 年 與 中 共 委 任 籌 委 會 合 作 , 又 講 明 了 殖 民 政 府 在 訛 詐 利 益 不 遂 之 後 , 已 轉 而 與 中 共 協 調 , 以 謀 取 最 後 一 分 的 利 益 , 及 盡 量 挽 救 其 下 旗 歸 國 而 不 得 不 有 所 損 害 的 影 響 力 。

一 句 話 , 圖 窮 匕 現 。 中 英 雙 方 已 自 行 表 明 了 其 爭 吵 只 不 過 是 利 益 之 爭 , 絕 不 是 為 港 人 之 權 利 而 來 。 再 迷 信 盛 行 十 年 有 多 的 " 依 據 基 本 法 聯 合 聲 明 保 障 港 人 治 港 " 的 論 調 , 不 是 無 知 , 就 是 自 欺 。

我 們 認 為 , 收 回 主 權 是 每 個 中 國 人 應 該 支 持 的 事 。 但 是 , 卻 絕 非 說 要 讓 中 共 、 英 殖 民 地 政 府 來 作 主 , 安 排 一 切 , 把 權 力 交 給 各 自 屬 意 的 新 貴 或 接 班 人 。 主 權 回 歸 , 只 應 意 味 著 原 本 被 剝 奪 了 應 有 主 權 的 香 港 人 民 , 能 夠 重 新 掌 握 原 應 擁 有 的 權 力 。 中 英 聯 合 聲 明 以 及 基 本 法 , 以 至 港 英 大 吹 大 擂 的 政 制 改 革 , 都 不 是 在 一 個 普 遍 、 平 等 及 公 開 選 舉 產 生 的 權 力 機 關 所 認 可 的 , 結 果 自 然 是 人 民 大 權 旁 落 , 官 僚 為 所 欲 為 , 不 啻 於 馬 兒 要 求 馭 者 講 究 平 等 、 民 主 一 樣 。 以 前 大 家 善 頌 善 禱 , 以 為 將 人 民 主 權 最 重 要 的 部 份 --- - 創 制 、 立 憲 權 - - 讓 出 來 , 以 求 中 英 為 民 作 主 的 想 法 , 無 疑 應 該 徹 底 拋 棄 !

必 須 指 出 , 中 共 政 府 若 要 真 正 收 回 主 權 , 必 須 立 即 著 手 籌 備 召 開 普 選 產 生 的 香 港 市 民 代 表 會 , 重 新 審 議 、 修 改 、 制 訂 基 本 法 , 並 據 此 安 排 立 法 機 關 及 行 政 機 關 的 普 選 , 產 生 體 現 人 民 主 權 的 政 府 。 港 英 政 府 在 此 必 須 予 以 合 作 , 改 變 現 時 香 港 限 制 民 權 的 所 有 法 制 , 以 保 証 香 港 市 民 能 夠 在 公 平 、 公 開 的 情 況 下 , 自 由 地 選 擇 其 代 表 , 實 現 最 起 碼 的 主 權 。

若 中 英 政 府 一 意 孤 行 , 那 麼 , 所 有 願 意 為 港 人 民 主 奮 鬥 的 朋 友 , 就 必 須 捲 起 衣 袖 , 另 設 人 民 的 新 爐 灶 , 在 承 認 香 港 是 中 國 領 土 的 前 提 下 , 以 召 開 普 選 產 生 、 享 有 至 高 權 力 的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 與 任 何 剝 奪 人 民 主 權 的 力 量 抗 爭 到 底 。

「 人 無 遠 慮 , 必 有 近 憂 」 。 讓 權 未 必 會 為 我 們 帶 來 人 家 的 憐 憫 , 不 要 忘 記 , 在 深 圳 河 以 北 的 中 國 人 , 同 樣 是 為 這 一 共 同 目 標 而 奮 鬥 ! 我 們 其 實 並 不 孤 單 !

人 民 萬 歲 !
民 主 萬 歲 !

四 五 行 動   地 址 : 九 龍 亞 皆 老 街 1 0 3 號 三 樓 前 座
電 話 : 3 9 7 7 6 3 3 7 或 傳 呼 : 7 1 1 1 8 5 1 1 呼 3 7 0

1994年9月30日 星期五

人 民 英 雄 永 垂 不 朽
國 難 當 前 , 沒 有 國 慶 , 只 有 國 哀 !
" 毋 忘 六 四 " 、 四 五 行 動

1 9 9 4 年 9 月 3 0 日


[" 毋 忘 六 四 " 組 織 介 紹 : 為 支 授 民 運 團 體 及 個 人 組 成 , 旨 在 提 醒 及 呼 籲 同 胞 勿 忘 六 四 慘 案 , 揭 露 中 共 當 局 仍 然 不 停 逼 迫 民 運 。 ]
今 年 是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 四 十 五 周 年 , 也 是 中 共 建 政 四 十 五 周 年 ; 也 是 鎮 壓 八 九 民 運 五 周 年 。 現 時 , 中 共 大 張 旗 鼓 慶 祝 , 對 此 , 我 們 深 表 憤 慨 。

中 共 自 稱 代 全 中 人 民 , 實 行 所 謂 「 人 民 立 法 」 。 實 質 上 , 一 從 人 民 共 和 國 成 立 , 中 共 已 遂 步 將 人 民 權 力 篡 奪 , 變 成 一 個 特 權 的 官 僚 統 治 集 團 , 各 級 黨 員 盤 踞 官 職 , 分 等 分 級 享 受 物 質 特 權 。 為 了 保 障 其 特 殊 利 益 , 悍 然 運 用 其 特 殊 政 治 權 力 , 不 斷 鎮 壓 來 自 民 間 的 異 議 和 批 評 , 成 為 了 名 副 其 實 的 一 黨 專 政 。 創 造 社 會 財 富 的 勞 動 者 工 人 、 農 民 、 以 及 知 識 分 子 、 學 生 , 均 成 為 當 局 鎮 壓 對 象 。 人 民 缺 乏 民 主 、 自 由 、 使 我 國 的 社 會 萬 馬 齊 瘖 。

文 革 過 後 , 人 民 遂 漸 醒 覺 。 七 六 年 四 月 五 日 , 終 於 爆 發 了 震 動 中 外 的 四 五 天 安 門 事 件 , 群 眾 頭 一 次 以 自 發 的 行 動 反 對 當 局 的 極 權 統 治 。 此 後 , 七 九 年 北 京 之 春 、 八 六 年 學 運 相 繼 爆 發 , 已 使 中 共 官 僚 如 坐 針 氈 。 一 九 八 九 年 四 月 爆 發 學 運 , 並 發 展 為 全 民 參 與 之 愛 國 民 運 , 矛 頭 直 指 一 黨 專 政 , 要 求 民 主 自 由 及 民 眾 自 治 , 其 勢 一 發 不 可 收 拾 。 「 六 、 三 」 一 夜 , 中 共 不 惜 撕 下 " 人 民 民 主 " 畫 皮 , 悍 然 以 ︾ ? S 酒 屠 城 , 鎮 壓 民 運 。 其 一 黨 專 政 面 貌 暴 露 無 遺 , 所 謂 " 人 民 共 和 國 " 之 神 話 , 亦 粉 碎 無 餘 。 可 以 說 , 一 日 八 九 民 運 未 平 反 、 屠 城 兇 手 未 受 制 裁 、 一 黨 專 政 未 倒 台 , 則 何 來 國 慶 ? 有 的 , 恐 怕 只 是 國 哀 。

特 別 要 強 調 的 是 , 儘 管 中 共 於 血 腥 屠 城 後 誇 言 其 " 改 革 " 代 表 民 心 , 並 表 示 六 四 已 告 一 段 落 ; 然 而 , 鐵 一 般 的 事 實 說 明 了 這 根 本 只 是 一 句 謊 話 。

現 時 , 仍 有 幾 千 名 政 治 犯 囚 於 官 僚 之 黑 獄 。 單 就 今 年 , 中 共 已 拘 捕 了 一 批 從 事 民 運 、 工 運 的 同 胞 , 魏 京 生 陷 獄 十 四 年 後 又 再 被 捕 ; 王 丹 被 長 期 監 視 , 飽 受 精 神 折 磨 ; 秦 永 敏 在 獄 中 被 毆 至 下 體 傷 殘 . . . . 不 過 是 中 共 迫 害 民 運 人 士 的 冰 山 一 角 。 六 四 慘 案 死 難 者 沉 冤 未 雪 , 致 傷 致 殘 人 士 流 離 顛 沛 。 獄 外 獄 內 , 迫 害 未 停 。 此 情 此 景 、 此 時 此 刻 , 慶 祝 國 慶 , 不 啻 粉 飾 太 平 , 實 屬 無 恥 之 一 !

另 方 面 , 在 所 謂 經 濟 改 革 後 , 農 民 、 工 人 等 勞 動 者 生 活 越 來 越 無 保 障 。 中 共 農 村 幹 部 胡 作 非 為 、 濫 發 白 條 綠 條 等 , 剋 扣 農 民 所 得 , 又 濫 徵 稅 費 、 攤 派 費 用 ; 農 民 生 活 日 益 困 厄 , 致 使 盲 流 千 里 , 為 數 過 億 。 工 人 收 入 在 高 通 脹 下 越 益 捉 襟 見 肘 , 勞 動 條 件 又 因 官 商 勾 結 牟 利 而 得 不 到 改 善 , 嚴 重 工 業 礦 業 「 意 外 」 頻 仍 , 死 傷 無 數 。 偶 有 反 抗 或 組 織 工 會 , 又 動 輒 遭 到 拘 捕 。 新 的 工 會 法 根 本 禁 止 罷 工 和 組 織 獨 立 工 會 。 工 農 受 壓 迫 , 生 活 毫 娼 z 剩 , 慶 祝 國 慶 , 無 異 吃 喝 人 民 血 汗 , 此 屬 無 恥 之 二 !

為 此 , 我 們 齊 集 在 國 慶 酒 會 門 前 , 抗 議 中 共 當 局 及 其 附 從 吃 喝 民 脂 民 膏 , 粉 飾 屠 城 血 案 的 醜 行 , 並 強 烈 要 求 中 共 當 局 :

一 ) 結 束 一 黨 專 政 , 實 行 民 主 政 治 !
二 ) 平 反 八 九 民 運 , 釋 放 民 運 人 士 !
三 ) 追 究 屠 城 責 任 , 停 止 政 治 迫 害 !
四 ) 實 現 中 國 公 民 應 有 的 政 治 、 集 會 、 結 社 、 言 論 、 出                                     版 、 示 威 、 罷 工 、 遊 行 、 通 訊 、 組 黨 的 自 由 !

人 民 萬 歲 !
民 主 萬 歲 !
人 民 英 雄 永 垂 不 朽 !

聯 絡 : 7 9 6 1 8 3 7 或 1 1 0 3 3 3 2 傳 呼 5 1 6

1994年5月22日 星期日

致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公 開 信
立 即 停 止 政 治 迫 害 , 釋 放 被 捕 工 人 及 所 有 民 運 人 士

四 五 行 動

1 9 9 4 年 5 月 2 2 日


[編 者 按 :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 四 五 行 動 數 名 代 表 往 新 華 社 抗 議 , 並 要 求 當 局 停 止 政 治 迫 害 及 釋 放 所 有 被 捕 工 人 及 民 運 人 士 , 這 是 當 時 發 表 的 公 開 信 。
內 文 提 到 李 文 敏 、 匡 勒 莊 、 劉 胡 唐 ( 皆 音 譯 ) 三 人 在 深 圳 出 版 了 兩 期 油 印 的 地 下 通 訊 , 發 表 工 人 對 低 工 資 、 強 迫 加 班 和 工 作 環 境 不 安 全 的 不 滿 等 等 ; 三 人 更 企 圖 組 織 獨 立 工 會 。 他 們 在 五 月 中 旬 被 捕 。 ]

啟 者 :

我 們 對 中 共 政 權 最 近 拘 捕 探 圳 三 名 工 人 和 上 海 人 權 協 會 楊 週 等 人 , 表 示 嚴 厲 抗 議 , 並 要 求 你 們 立 即 釋 放 上 述 人 等 及 所 有 被 捕 民 運 人 士 。
其 實 , 中 共 當 局 自 去 年 以 來 , 已 經 大 肆 鎮 壓 重 新 興 起 的 民 主 運 動 和 工 人 運 動 。 由 拘 捕 傳 申 奇 起 , 當 局 接 連 拘 禁 民 運 人 士 秦 永 敏 、 袁 紅 冰 、 周 國 強 、 魏 京 生 、 姚 開 文 等 超 過 廿 人 。

我 們 認 為 , 上 述 人 等 作 為 中 國 公 民 , 應 享 有 言 論 、 出 版 、 集 會 、 結 社 的 自 由 , 絕 不 該 因 行 使 上 述 權 利 而 被 拘 禁 。 秦 永 敏 、 姚 開 文 等 組 織 ︽ 和 平 憲 意 ︾ 運 動 , 要 求 平 反 六 四 慘 案 、 釋 放 被 捕 民 運 人 士 及 實 現 普 選 制 和 賦 予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 不 但 無 罪 , 更 是 有 益 於 民 的 主 張 。 拘 禁 他 們 , 祗 是 再 次 暴 露 你 們 一 黨 專 政 , 鎮 壓 民 主 的 本 質 而 已 。

至 於 魏 京 生 , 你 們 一 直 阻 撓 其 正 當 的 言 論 及 通 訊 活 動 。 魏 京 生 自 出 獄 以 來 , 不 斷 批 評 當 局 專 制 獨 裁 , 剝 削 人 民 血 汗 的 事 實 。 尤 其 令 你 們 感 到 害 怕 的 是 , 他 以 民 運 先 鋒 的 資 格 , 公 開 直 指 六 四 屠 殺 的 罪 惡 . 並 公 開 呼 籲 為 六 四 受 難 者 尋 求 救 助 , 由 於 魏 京 生 不 顧 你 們 的 恫 嚇 繼 續 為 民 主 呼 籲 , 你 們 於 是 再 次 拘 捕 他 , 並 妄 圖 再 次 羅 織 罪 名 , 進 行 新 的 政 治 迫 害 。 我 們 在 此 嚴 正 聲 明 , 魏 京 生 十 五 年 前 以 言 論 入 罪 , 祗 是 你 們 鎮 壓 北 京 之 替 民 運 的 一 椿 冤 獄 。 魏 京 生 無 罪 , 絕 不 容 許 你 們 以 假 釋 條 例 或 褫 奪 公 民 權 為 由 , 對 之 實 行 迫 害 , 你 們 必 須 立 即 釋 放 魏 京 生 。

必 須 指 出 , 像 魏 京 生 一 樣 , 曾 參 與 北 京 之 春 民 運 的 老 戰 士 , 一 直 都 受 到 你 們 最 嚴 厲 迫 害 。 傳 申 奇 、 秦 永 敏 已 被 判 刑 。 任 畹 町 、 張 京 生 、 孫 維 邦 亦 因 參 與 八 九 民 運 而 被 判 重 刑 , 可 見 你 們 如 何 害 怕 新 舊 輩 代 民 運 人 士 合 流 , 這 是 你 們 必 須 立 即 停 止 迫 害 民 主 運 動 。

事 實 上 , 你 們 更 害 怕 的 是 中 國 工 人 階 級 的 力 量 , 拘 捕 李 文 敏 、 匡 勒 莊 、 劉 胡 唐 等 三 人 祗 是 你 們 迫 害 工 運 的 冰 山 一 角 。 八 九 民 運 中 參 與 的 工 人 , 其 刑 期 比 其 他 階 層 長 近 一 倍 。 在 你 們 的 重 壓 下 , 工 人 階 級 的 先 進 並 未 放 棄 鬥 爭 , 上 述 三 人 即 因 組 織 工 會 和 出 版 工 運 刊 物 而 被 捕 。 今 年 三 月 , 一 百 廿 名 民 運 人 士 亦 組 織 了 「 工 人 權 利 保 障 聯 盟 」 , 其 中 不 少 人 亦 因 此 被 當 局 迫 害 。 周 國 強 。 袁 紅 冰 更 因 此 可 能 被 控 反 革 命 宣 傳 煽 動 罪 。 我 們 認 為 , 工 人 階 級 是 創 造 社 會 財 富 的 力 量 , 是 社 會 的 主 人 翁 。 工 人 絕 對 有 權 組 織 工 會 和 政 黨 , 爭 取 其 自 身 利 益 , 以 至 實 現 其 管 理 社 會 的 權 力 , 絕 不 容 許 你 們 肆 意 鎮 壓 。 你 們 必 須 立 即 釋 放 所 有 被 捕 工 人 。

因 此 , 我 們 嚴 正 要 求 你 們 :

( 一 ) 立 即 釋 放 魏 京 生 等 民 運 人 士 和 壓 制 民 運 ;
( 二 ) 停 止 所 有 政 治 迫 害 ;
( 三 ) 釋 放 所 有 被 捕 工 人 ;
( 四 ) 實 現 言 論 、 出 版 、 集 會 、 結 社 、 示 威 、 遊 行 、 罷 工 等 自 由 。

此 致 中 國 人 大 常 委

1994年4月23日 星期六

你 不 臉 紅 嗎 ﹖
致 彭 定 康 先 生 的 公 開 信

四 五 行 動

1 9 9 4 年 4 月 2 3 日

 
彭 定 康 先 生 :

    我 們 對 於 你 應 邀 為 『 香 港 工 人 』 攝 影 展 剪 綵 , 感 到 十 分 滑 稽 可 笑 。 你 曾 是 英 國 保 守 黨 領 導 集 團 成 員 。 這 個 黨 自 七 十 年 代 末 執 政 以 來 , 一 直 全 力 打 擊 英 國 工 人 運 動 , 向 英 國 工 人 階 級 加 緊 壓 搾 , 保 守 黨 訂 立 法 例 , 限 制 工 人 罷 工 權 利 , 派 遣 警 察 鎮 壓 工 人 罷 工 , 又 連 年 削 減 社 會 福 利 和 公 共 開 支 , 茅 頭 直 指 工 人 階 級 , 保 障 資 產 階 級 利 益 。 一 句 話 , 就 是 要 工 人 為 有 產 階 級 一 手 造 成 的 經 濟 危 機 勒 緊 褲 頭 。 你 競 選 失 敗 , 來 港 上 任 之 前 曾 貴 為 內 閣 成 員 和 黨 主 席 , 對 此 要 負 責 。 如 今 你 在 此 卻 假 惺 惺 關 心 工 人 疾 苦 , 實 在 欺 世 盜 名 , 無 恥 之 極 。

    而 且 , 在 你 津 津 樂 道 的 所 謂 政 制 改 革 裡 , 對 廣 大 受 薪 階 級 岐 視 亦 明 若 白 畫 。 無 論 在 所 謂 功 能 團 體 選 舉 , 抑 或 你 誇 誇 其 談 的 新 增 九 席 選 舉 團 議 席 , 工 人 階 級 所 能 選 出 的 代 表 , 與 其 在 人 口 的 比 率 和 對 社 會 貢 獻 , 都 是 絕 不 公 平 的 。 其 實 , 你 若 是 真 的 關 心 工 人 和 贊 成 民 主 , 最 好 就 是 放 棄 殖 民 地 政 府 的 特 權 , 讓 市 民 、 工 人 產 生 代 表 , 組 成 立 法 機 關 和 政 府 。

    可 能 你 會 說 , 你 已 經 建 議 實 行 老 人 退 休 計 劃 , 所 以 批 評 你 不 關 心 工 人 生 活 並 不 公 平 。 但 是 , 這 個 計 劃 是 大 有 漏 洞 的 , 而 這 漏 洞 卻 是 殖 民 政 府 一 貫 保 障 資 本 家 、 漠 視 工 人 權 益 的 結 果 。 在 香 港 , 工 人 是 沒 有 最 低 工 資 保 障 的 , 這 不 單 使 資 本 家 壓 低 工 資 。 而 且 , 資 方 可 以 將 任 何 何 有 關 工 人 、 社 會 福 利 的 開 支 , 轉 嫁 於 工 人 身 上 。 同 時 , 香 港 工 人 至 今 仍 未 有 合 法 罷 工 權 , 也 沒 有 集 體 談 判 權 , 亦 無 『 不 公 平 解 僱 條 例 』 保 障 , 致 使 資 方 得 以 動 輒 以 『 解 僱 』 為 武 器 , 對 付 罷 工 行 動 。

    民 生 方 面 , 香 港 工 人 和 市 民 已 經 捱 了 十 多 廿 年 的 『 高 租 值 、 高 地 價 、 高 差 餉 』 的 『 三 高 政 策 』 。 辛 苦 所 得 大 部 份 為 大 地 主 所 吞 噬 。 你 上 任 以 來 , 情 況 變 本 加 厲 , 弄 至 民 不 聊 生 。 你 的 政 府 公 然 在 立 法 局 聲 言 要 照 顧 業 主 利 益 , 而 置 小 市 民 捱 貴 租 於 不 顧 , 簡 直 豈 有 此 理 。 至 於 公 共 事 業 , 你 的 政 府 讓 公 共 交 通 財 團 加 價 高 於 通 脹 , 任 由 市 民 津 貼 壟 斷 財 團 中 飽 私 囊 , 苦 的 還 不 是 勞 苦 大 眾 ﹖ 醫 療 、 公 屋 方 面 , 你 沒 有 把 它 們 當 作 社 會 福 利 , 繼 續 透 過 加 費 來 加 重 市 民 負 擔 。 其 實 , 你 該 順 從 民 意 , 向 資 本 家 增 加 利 得 稅 率 和 開 徵 資 產 增 值 稅 , 用 來 這 樣 做 。 你 不 這 樣 做 , 又 怎 有 臉 來 為 一 個 反 映 工 人 疾 苦 的 照 片 展 覽 剪 綵 呢 ﹖ 你 難 道 不 覺 得 臉 紅 嗎 ﹖

    不 要 再 誇 誇 其 談 了 , 你 是 是 快 快 做 到 以 下 幾 點 吧 :

    ( 一 ) 訂 立 最 低 工 資 , 每 年 按 物 價 升 幅 調 整 ;
    ( 二 ) 立 法 規 定 工 人 有 罷 工 、 集 會 談 判 權 ; 訂 立 『 不 公 平 解 僱 法 例 』 , 保 障 工 人 。
    ( 三 ) 增 加 利 得 稅 率 , 實 行 累 進 制 和 資 產 增 值 稅 ;
    ( 四 ) 設 立 失 業 保 障 金 , 並 實 施 醫 療 、 房 屋 、 教 育 、 幼 兒 、 老 人 退 休 的 全 面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
    ( 五 ) 由 公 眾 人 士 組 成 監 管 委 員 會 , 監 察 公 共 事 業 運 作 和 加 價 情 況 , 保 障 市 民 利 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