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22日 星期日

致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公 開 信
立 即 停 止 政 治 迫 害 , 釋 放 被 捕 工 人 及 所 有 民 運 人 士

四 五 行 動

1 9 9 4 年 5 月 2 2 日


[編 者 按 :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 四 五 行 動 數 名 代 表 往 新 華 社 抗 議 , 並 要 求 當 局 停 止 政 治 迫 害 及 釋 放 所 有 被 捕 工 人 及 民 運 人 士 , 這 是 當 時 發 表 的 公 開 信 。
內 文 提 到 李 文 敏 、 匡 勒 莊 、 劉 胡 唐 ( 皆 音 譯 ) 三 人 在 深 圳 出 版 了 兩 期 油 印 的 地 下 通 訊 , 發 表 工 人 對 低 工 資 、 強 迫 加 班 和 工 作 環 境 不 安 全 的 不 滿 等 等 ; 三 人 更 企 圖 組 織 獨 立 工 會 。 他 們 在 五 月 中 旬 被 捕 。 ]

啟 者 :

我 們 對 中 共 政 權 最 近 拘 捕 探 圳 三 名 工 人 和 上 海 人 權 協 會 楊 週 等 人 , 表 示 嚴 厲 抗 議 , 並 要 求 你 們 立 即 釋 放 上 述 人 等 及 所 有 被 捕 民 運 人 士 。
其 實 , 中 共 當 局 自 去 年 以 來 , 已 經 大 肆 鎮 壓 重 新 興 起 的 民 主 運 動 和 工 人 運 動 。 由 拘 捕 傳 申 奇 起 , 當 局 接 連 拘 禁 民 運 人 士 秦 永 敏 、 袁 紅 冰 、 周 國 強 、 魏 京 生 、 姚 開 文 等 超 過 廿 人 。

我 們 認 為 , 上 述 人 等 作 為 中 國 公 民 , 應 享 有 言 論 、 出 版 、 集 會 、 結 社 的 自 由 , 絕 不 該 因 行 使 上 述 權 利 而 被 拘 禁 。 秦 永 敏 、 姚 開 文 等 組 織 ︽ 和 平 憲 意 ︾ 運 動 , 要 求 平 反 六 四 慘 案 、 釋 放 被 捕 民 運 人 士 及 實 現 普 選 制 和 賦 予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 不 但 無 罪 , 更 是 有 益 於 民 的 主 張 。 拘 禁 他 們 , 祗 是 再 次 暴 露 你 們 一 黨 專 政 , 鎮 壓 民 主 的 本 質 而 已 。

至 於 魏 京 生 , 你 們 一 直 阻 撓 其 正 當 的 言 論 及 通 訊 活 動 。 魏 京 生 自 出 獄 以 來 , 不 斷 批 評 當 局 專 制 獨 裁 , 剝 削 人 民 血 汗 的 事 實 。 尤 其 令 你 們 感 到 害 怕 的 是 , 他 以 民 運 先 鋒 的 資 格 , 公 開 直 指 六 四 屠 殺 的 罪 惡 . 並 公 開 呼 籲 為 六 四 受 難 者 尋 求 救 助 , 由 於 魏 京 生 不 顧 你 們 的 恫 嚇 繼 續 為 民 主 呼 籲 , 你 們 於 是 再 次 拘 捕 他 , 並 妄 圖 再 次 羅 織 罪 名 , 進 行 新 的 政 治 迫 害 。 我 們 在 此 嚴 正 聲 明 , 魏 京 生 十 五 年 前 以 言 論 入 罪 , 祗 是 你 們 鎮 壓 北 京 之 替 民 運 的 一 椿 冤 獄 。 魏 京 生 無 罪 , 絕 不 容 許 你 們 以 假 釋 條 例 或 褫 奪 公 民 權 為 由 , 對 之 實 行 迫 害 , 你 們 必 須 立 即 釋 放 魏 京 生 。

必 須 指 出 , 像 魏 京 生 一 樣 , 曾 參 與 北 京 之 春 民 運 的 老 戰 士 , 一 直 都 受 到 你 們 最 嚴 厲 迫 害 。 傳 申 奇 、 秦 永 敏 已 被 判 刑 。 任 畹 町 、 張 京 生 、 孫 維 邦 亦 因 參 與 八 九 民 運 而 被 判 重 刑 , 可 見 你 們 如 何 害 怕 新 舊 輩 代 民 運 人 士 合 流 , 這 是 你 們 必 須 立 即 停 止 迫 害 民 主 運 動 。

事 實 上 , 你 們 更 害 怕 的 是 中 國 工 人 階 級 的 力 量 , 拘 捕 李 文 敏 、 匡 勒 莊 、 劉 胡 唐 等 三 人 祗 是 你 們 迫 害 工 運 的 冰 山 一 角 。 八 九 民 運 中 參 與 的 工 人 , 其 刑 期 比 其 他 階 層 長 近 一 倍 。 在 你 們 的 重 壓 下 , 工 人 階 級 的 先 進 並 未 放 棄 鬥 爭 , 上 述 三 人 即 因 組 織 工 會 和 出 版 工 運 刊 物 而 被 捕 。 今 年 三 月 , 一 百 廿 名 民 運 人 士 亦 組 織 了 「 工 人 權 利 保 障 聯 盟 」 , 其 中 不 少 人 亦 因 此 被 當 局 迫 害 。 周 國 強 。 袁 紅 冰 更 因 此 可 能 被 控 反 革 命 宣 傳 煽 動 罪 。 我 們 認 為 , 工 人 階 級 是 創 造 社 會 財 富 的 力 量 , 是 社 會 的 主 人 翁 。 工 人 絕 對 有 權 組 織 工 會 和 政 黨 , 爭 取 其 自 身 利 益 , 以 至 實 現 其 管 理 社 會 的 權 力 , 絕 不 容 許 你 們 肆 意 鎮 壓 。 你 們 必 須 立 即 釋 放 所 有 被 捕 工 人 。

因 此 , 我 們 嚴 正 要 求 你 們 :

( 一 ) 立 即 釋 放 魏 京 生 等 民 運 人 士 和 壓 制 民 運 ;
( 二 ) 停 止 所 有 政 治 迫 害 ;
( 三 ) 釋 放 所 有 被 捕 工 人 ;
( 四 ) 實 現 言 論 、 出 版 、 集 會 、 結 社 、 示 威 、 遊 行 、 罷 工 等 自 由 。

此 致 中 國 人 大 常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