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4日 星期三

鄧 後 局 勢 隨 筆

毒 獸

鄧 小 平 終 於 真 正 謝 世 了 。 筆 者 在 五 年 前 出 版 的 一 本 著 作 中 ﹐ 曾 這 樣 寫 道 ﹕
" 很 多 人 寄 望 鄧 小 平 謝 世 會 創 造 民 運 契 機 。 當 然 ﹐ 這 必 定 會 引 發 一 輪 黨 內 鬥 爭 ﹐ 鬥 爭 結 果 視 乎 當 時 〔 各 階 級 〕 力 量 對 比 關 係 而 定 ( … … ) 。 但 筆 者 對 以 上 看 法 有 一 定 保 留 。 如 上 所 述 ﹐ 中 共 政 權 的 氣 數 取 決 於 階 級 力 量 對 比 關 係 及 其 他 客 觀 因 素 ﹐ 不 會 因 為 一 個 領 導 人 之 死 而 突 然 改 變 。 即 使 如 鄧 小 平 這 樣 重 要 的 領 導 人 ﹐ 他 的 死 極 其 量 只 能 加 速 或 阻 慢 因 應 階 級 力 量 又 批 關 係 轉 變 而 成 的 發 展 趨 向 。 "

記 得 六 四 後 一 段 時 間 ﹐ 海 外 民 人 士 認 定 中 共 倒 台 在 即 ﹐ 一 些 人 甚 至 為 中 共 垮 台 後 的 國 家 預 先 設 計 新 國 旗 ﹑ 新 國 徽 ﹗ 這 種 盲 目 樂 觀 主 義 一 直 沒 有 消 散 ﹐ 。 何 ﹑ 頻 高 新 在 一 本 中 共 「 太 子 黨 」 的 以 資 料 詳 盡 出 名 的 著 作 中 ﹐ 依 然 樂 觀 地 認 為 中 共 將 不 會 再 有 十 五 ( 大 第 一 十 五 屆 全 國 黨 代 表 大 會 ) 了 。 香 港 的 「 民 主 派 」 以 前 接 受 中 共 統 戰 ﹐ 跟 中 共 合 作 ﹐ 但 香 港 支 援 運 動 的 風 雲 湧 終 於 迫 使 它 不 得 已 地 跟 中 方 關 係 破 裂 。 此 後 ﹐ 它 一 直 擔 心 在 此 環 境 下 ﹐ 它 在 回 歸 後 如 何 能 夠 在 香 港 政 治 舞 台 上 主 足 。 記 得 它 一 度 為 自 己 提 供 了 一 個 既 簡 單 又 給 人 充 滿 「 希 望 」 ( 幻 想 ﹖ ) 的 答 案 ﹕ 李 柱 銘 及 一 些 其 他 頭 頭 曾 不 止 一 次 地 公 開 表 示 ﹐ 到 九 七 時 ﹐ 中 共 政 權 可 能 已 有 變 。 現 在 距 回 歸 僅 一 個 月 ﹔ 中 共 十 五 大 召 開 亦 密 鑼 緊 鼓 ﹐ 中 共 政 權 於 鄧 辭 世 後 仍 穩 如 泰 山 。

鄧 去 世 不 僅 沒 有 觸 發 任 何 海 外 民 運 人 士 所 曾 寄 予 厚 望 的 人 民 問 中 共 六 四 該 當 何 罪 的 抗 議 活 動 ﹑ 運 動 ﹐ 從 傳 媒 所 見 ﹐ 各 地 市 民 ( 包 括 大 學 生 ) 表 現 出 發 自 內 心 的 沉 痛 。 不 僅 國 內 如 是 ﹐ 連 香 港 也 一 樣 ﹐ 到 新 華 社 致 哀 的 不 限 於 親 中 界 ﹐ 不 計 那 些 政 治 投 機 份 子 和 做 政 治 「 秀 」 的 政 客 ﹐ 誠 心 哀 悼 的 非 親 中 人 士 也 數 以 千 計 。 理 由 不 難 明 白 。 以 鄧 小 平 為 象 徵 的 改 革 開 於 時 代 確 實 大 大 改 善 了 中 國 一 般 老 百 姓 的 生 活 ﹐ 也 造 就 了 香 港 奔 向 更 富 裕 的 社 會 。 我 們 是 唯 物 主 義 者 ﹐ 存 在 決 定 意 識 ﹐ 物 質 利 益 先 於 一 切 ﹐ 自 古 如 是 。

一 如 以 前 人 們 懂 景 鄧 去 世 會 拖 垮 中 ﹐ 共 鄧 死 後 很 多 人 又 懂 景 六 四 會 很 快 得 到 平 反 。 一 位 國 內 作 者 投 稿 明 報 ﹐ 指 江 澤 民 在 鄧 悼 辭 中 用 「 風 波 」 形 容 六 四 ﹐ 是 平 反 先 兆 。 不 知 這 名 作 者 是 善 忘 還 是 甚 麼 原 因 ﹐ 六 四 後 不 久 ﹐ 中 共 的 官 方 措 辭 已 形 容 六 四 為 「 政 治 風 波 」 ﹐ 以 一 個 比 較 溫 和 的 字 眼 去 淡 化 事 件 。 但 這 樣 做 並 不 表 示 八 九 運 動 性 質 有 變 。 查 實 ﹐ 「 風 波 」 一 辭 緣 於 鄧 小 平 本 人 於 八 九 年 六 月 九 日 在 一 次 黨 ﹑ 政 ﹑ 軍 領 導 人 及 戒 嚴 部 隊 軍 以 上 幹 部 的 「 平 亂 祝 捷 」 會 議 上 的 講 話 ( 今 年 初 中 央 電 視 台 《 鄧 小 平 》 特 輯 中 有 該 講 話 珍 貴 片 段 ) 。 鄧 說 ﹕ 「 這 場 風 波 遲 早 要 來 ﹐ 不 以 人 們 的 意 志 為 轉 移 … … 。 」 可 見 ﹐ 「 風 波 」 預 示 六 四 將 獲 平 反 不 知 從 何 說 起 。

司 徒 華 接 受 訪 問 時 亦 認 為 鄧 去 世 為 平 反 六 四 清 除 了 重 大 障 礙 。 事 實 ﹐ 上 坊 間 一 向 流 行 著 一 個 說 法 ﹐ 指 四 . 二 六 社 論 為 鄧 小 平 偏 聽 當 時 北 京 市 委 「 謊 報 軍 情 」 ﹐ 在 受 矇 騙 下 作 出 了 錯 誤 決 定 ﹐ 後 因 「 大 丈 夫 一 言 九 鼎 」 ﹐ 一 言 既 ﹐ 出 便 難 於 下 台 ﹐ 因 而 堅 持 錯 誤 到 底 。 現 人 既 已 不 在 ﹐ 中 共 要 糾 正 他 的 個 人 錯 誤 ﹐ 理 應 不 。 難 把 歷 史 事 件 歸 結 為 個 人 面 子 問 題 未 免 有 點 兒 戲 。 四 . 二 六 社 論 錯 誤 與 否 者 讓 讀 者 自 行 判 斷 ﹐ 但 一 名 流 亡 民 運 人 士 便 曾 告 訢 訴 筆 者 ﹐ 事 後 看 來 ﹐ 社 論 所 言 有 其 理 。 一 些 台 灣 親 共 人 士 ( 所 謂 老 左 派 ) 最 初 反 對 六 四 鎮 壓 ﹐ 但 後 來 改 為 理 解 其 需 要 性 。 可 見 八 九 運 動 定 性 非 一 個 個 人 「 受 騙 」 下 的 決 定 ﹐ 而 代 表 著 一 定 立 場 和 觀 點 。 任 何 立 場 ﹑ 觀 點 都 代 表 一 定 利 益 關 係 ﹐ 不 會 因 為 一 個 人 的 死 亡 而 突 然 被 拋 棄 。

鄧 死 後 本 港 一 份 西 報 的 中 國 版 編 輯 ( 近 來 以 醉 心 於 推 敲 中 共 高 幹 人  關 而 出 名 ) 芋 日 評 論 說 ﹐ 軍 委 副 主 席 劉 清 華 和 張 雲 拒 絕 擁 江 澤 民 。 誰 知 翌 日 ﹑ 劉 張 二 人 便 公 開 表 態 號 召 全 國 軍 隊 團 結 於 「 江 核 心 」 週 圍 。 事 實 上 ﹐ 歷 史 經 驗 表 明 ﹐ 除 非 文 人 政 府 無 法 控 制 社 會 局 勢 ﹐ 否 則 軍 隊 很 少 直 接 掌 撏 政 權 。 中 共 一 向 由 黨 指 揮 槍 。 毛 死 後 的 危 機 中 ﹐ 「 四 人 幫 」 被 捕 屬 於 黨 內 鬥 爭 ﹐ 而 非 軍 事 政 變 ﹔ 文 革 混 亂 期 間 ﹐ 亦 僅 發 生 過 一 個 說 法 ﹐ 謂 中 共 已 陷 入 軍 閥 割 據 局 面 。 其 實 ﹐ 各 大 軍 區 令 只 擁 有 軍 區 內 的 行 政 管 理 權 ﹐ 而 沒 有 軍 事 指 揮 權 ﹐ 根 本 想 要 割 據 也 沒 有 所 需 的 基 礎 ﹐ 而 中 共 間 中 亦 會 把 各 軍 區 司 令 ﹑ 政 委 調 動 ﹐ 防 止 任 何 山 頭 主 義 萌 芽 。 當 然 ﹐ 任 何 領 導 人 在 黨 內 權 力 鬥 爭 中 得 到 軍 隊 導 支 持 有 一 定 重 要 性 ﹐ 但 沒 有 跡 象 顯 示 解 放 軍 在 鄧 後 時 期 會 扮 演 「 領 袖 的 後 台 老 板 」 ( K I N G M A K E R ) 的 角 色 。

一 般 認 為 ﹐ 第 三 代 領 導 人 真 正 掌 權 力 始 於 九 五 年 九 月 十 四 屆 五 中 全 會 。 理 由 是 五 中 偏 離 了 ﹑ 否 定 了 鄧 小 平 路  。 按 這 個 觀 點 的 輿 論 界 稱 江 澤 民 ﹑ 朱 鎔 基 為 「 新 保 守 主 義 者 」 。 五 中 ﹐ 上 江 澤 民 提 出 領 導 幹 部 要 「 講 政 治 」 ﹐ 似 乎 跟 鄧 九 二 年 頭 南 巡 時 強 調 「 三 個 有 利 於 」 最 低 限 度 在 精 神 上 有 出 入 。 五 中 又 提 出 經 濟 改 革 要 實 現 「 兩 個 轉 變 」 ﹐ 即 從 計 劃 經 濟 轉 到 市 場 經 濟 ﹐ 及 從 粗 放 發 展 到 集 約 發 展 。 首 個 轉 變 早 於 九 二 年 十 月 十 四 大 由 鄧 南 巡 講 話 確 定 下 來 ﹔ 至 於 第 二 個 轉 變 ﹐ 它 的 提 出 有 否 背 離 了 鄧 路  ﹖ 鄧 南 巡 時 確 實 講 過 需 要 「 又 快 又 好 」 的 經 濟 發 展 ( 按 ﹕ 快 先 於 好 ) ﹔ 要 轉 到 集 約 發 展 就 須 講 究 好 先 於 快 。 不 過 ﹐ 雖 然 「 兩 個 轉 變 」 這 個 提 法 始 於 五 中 ﹐ 第 二 個 轉 變 的 實 質 政 策 早 於 九 三 年 中 已 確 定 下 來 。

眾 所 周 知 ﹐ 鄧 南 巡 觸 發 一 股 粗 放 式 的 經 濟 過 熱 ﹐ 比 八 五 年 及 八 八 年 的 情 況 更 甚 ( 以 下 詳 見 筆 者 拙 作 《 從 首 鋼 結 束 承 包 … … 》 載 《 四 五 之 聲 》 第 六 ﹐ 期 九 六 年 穴 月 ﹐ 貢 4 - 2 6 ) 。 朱 鎔 基 要 控 制 經 濟 失 控 ﹐ 又 要 避 免 重 蹈 治 理 整 頓 的 的 失 敗 覆 轍 ﹐ 製 訂 出 一 套 方 案 ﹐ 以 行 政 性 宏 觀 調 控 行 頭 ﹐ 希 望 實 現 經 濟 軟 著 陸 ﹐ 配 合 以 一 籃 子 配 套 改 革 方 案 ﹐ 把 經 濟 增 長 導 向 以 效 率 為 基 礎 的 發 展 道 路 。 九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中 共 中 央 發 出 六 號 文 件 下 宏 觀 調 控 「 十 六 條 」 。 九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開 始 ﹐ 分 稅 制 ﹑  率 並 軌 ﹑ 專 業 銀 行 商 業 化 等 一 籃 子 措 施 同 時 實 行 。 宏 調 「 十 六 條 」 下 後 ﹐ 人 民 日 報 七 月 五 日 社 論 要 求 經 濟 「 又 好 又 快 地 發 展 」 ( 好 先 於 快 ) ﹐ 標 誌 要 轉 軌 到 集 約 發 展 的 方 向 。 朱 鎔 基 的 方 案 是 得 到 鄧 小 平 首 肯 的 。 可 見 ﹐ 五 中 的 第 二 個 轉 變 根 本 不 構 成 任 何 對 路  的 否 定 ﹔ 相 反 ﹐ 是 鄧 自 己 在 見 到 南 把 經 濟 於 極 度 混 亂 下 同 意 推 行 的 。 再 者 ﹐ 第 二 個 轉 變 的 提 法 查 實 也 非 始 於 五 中 ﹔ 早 於 八 七 年 十 三 大 上 ﹐ 趙 紫 陽 已 宣 希 要 轉 到 集 約 發 展 。 記 得 宏 調 「 十 六 條 」 下 後 ﹐ 一 些 輿 論 便 馬 上 把 朱 鎔 基 標 簽 為 「 集 約 主 義 者 」 ﹐ 根 本 是 對 他 的 改 革 思 路 無 知 。

作 為 朱 的 「 新 保 守 主 義 」 的 另 一 例 証 ﹐ 以 上 論 者 指 出 五 中 全 會 號 召 減 低 東 西 部 地 區 經 濟 發 展 差 距 。 鄧 南 巡 時 曾 講 過 要 到 二 千 年 才 把 這 問 題 提 上 日 程 ﹐ 現 在 五 中 提 前 五 年 提 出 ﹐ 還 不 是 「 拆 鄧 路  台 」 ﹖ 不 過 這 又 是 一 個 一 知 半 解 的 誤 會 。 鄧 南 巡 時 說 要 等 到 二 千 年 ﹐ 那 是 因 為 他 認 為 應 該 待 中 國 經 濟 發 展 到 小 康 水 平 才 著 手 解 決 東 西 部 差 距 。 根 據 中 共 最 初 設 想 ﹐ 要 到 二 千 年 才 可 小 康 ( 國 民 生 產 比 八 零 年 翻 兩 翻 番 ﹐ 即 增 長 四 培 ) 。 但 到 九 五 年 ﹐ 這 個 目 標 已 提 前 五 年 到 。 五 中 全 會 的 決 議 就 明 確 指 出 提 出 著 手 對 付 東 西 部 差 距 是 以 提 前 成 小 康 目 標 為 基 礎 的 。 五 中 否 定 鄧 路  也 是 不 知 從 說 起 。

那 江 澤 民 在 五 中 說 要 講 政 治 又 如 何 ﹖ 表 面 ﹐ 上 要 求 領 導 幹 部 在 經 濟 建 設 過 程 中 要 講 政 治 ﹐ 雖 不 能 跟 九 一 年 「 姓 資 姓 社 」 論 相 提 並 論 ﹐ 也 可 視 作 與 鄧 淡 化 政 治 有 所 偏 離 。 九 六 年 十 月 六 中 ﹐ 通 過 的 「 精 神 文 明 建 設 」 決 議 ﹐ 不 再 提 「 主 要 防 左 」 也 引 人 猜 測 。 不 過 ﹐ 認 為 只 要 在 提 法 上 跟 鄧 所 講 過 的 有 出 入 便 是 背 離 鄧 路  ﹐ 乃 是 一 種 「 凡 是 」 式 的 邏 輯 。 鄧 南 巡 時 為 甚 麼 要 強 調 「 要 警 愓 右 ﹐ 但 主 要 防 左 」 ﹖ 當 時 ﹐ 六 四 後 「 右 」 已 被 禁 絕 ( 不 是 流 亡 海 外 便 是 保 持 沉 默 ) ﹐ 而 「 左 」 卻 來 勢 凶 猛 。 治 理 整 頓 期 間 ﹐ 不 僅 改 革 開 倒 車 ﹐ 因 應 蘇 聯 東 歐 局 勢 轉 變 ﹐ 掌 撏 握 輿 論 工 具 的 「 保 守 派 」 提 「 出 姓 資 姓 社 」 問 題 ﹐ 直 接 挑 戰 鄧 改 革 開 放 路  為 「 姓 資 」 ﹐ 並 提 出 以 「 反 和 平 演 變 」 代 替 經 濟 建 設 黨 的 工 作 中 心 。 如 此 形 勢 下 ﹐ 鄧 當 然 要 「 主 要 防 左 」 ﹐ 挽 回 經 濟 建 設 和 改 革 開 於 這 一 個 中 心 兩 個 基 本 點 的 組 合 ﹐ 以 「 三 個 有 利 於 」 來 代 替 「 姓 資 姓 社 」 作 為 判 斷 經 濟 改 革 措 施 的 標 準 。

跟 上 述 情 況 相 反 ﹐ 自 十 四 大 確 立 建 設 「 社 會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 ﹑ 十 四 屆 三 中 ( 九 三 年 十 一 月 ) 通 過 「 建 設 社 會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 的 一 系 列 決 定 ﹑ 九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實 施 一 籃 子 配 套 建 設 市 場 經 濟 的 改 革 措 施 後 ﹐ 到 九 五 年 ﹐ 市 場 化 改 革 已 不 可 能 逆 轉 ﹐ 「 左 」 的 干 擾 除 了 所 謂 「 地 下 總 書 記 」 鄧 力 群 的 一 小 撮 不 足 以 為 患 的 邊 沿 份 子 外 ﹐ 已 消 聲 匿 跡 ﹐ 要 防 亦 沒 有 甚 麼 好 防 了 。 相 反 ﹐ 加 速 發 展 的 市 場 化 改 革 使 領 導 幹 部 貪 污 腐 化 發 展 到 威 脅 亡 黨 亡 國 的 地 步 。 這 便 是 江 澤 民 要 求 領 導 幹 部 講 政 治 ﹑ 不 再 提 「 主 要 防 左 」 的 背 。 景 即 使 鄧 小 平 自 己 ﹐ 相 信 也 不 會 在 這 種 新 的 形 勢 下 要 求 以 「 凡 是 派 」 的 立 足 點 堅 持 他 所 講 過 的 每 一 句 話 ﹑ 每 一 個 字 。 雖 然 經 過 六 四 鎮 壓 六 四 鎮 壓 後 ﹐ 民 間 的 「 右 」 思 潮 遠 遠 未 能 恢 復 到 八 六 至 八 九 年 春 那 空 前 活 躍 的 境 界 ﹐ 江 澤 民 已 準 確 地 判 斷 到 中 共 在 新 時 期 ( 九 三 年 底 ﹑ 九 四 年 初 以 來 ) 面 對 的 挑 ﹐ 戢 是 「 要 警 愓 左 ﹐ 但 主 要 防 右 」 ﹐ 所 以 在 「 修 身 ﹑ 齊 家 」 ( 講 政 治 ) 外 ﹐ 還 要 及 早 謀 「 求 治 國 ﹑ 平 天 下 」 ( 建 設 精 神 文 明 ) 。 江 澤 民 政 績 雖 然 乏 善 足 陳 ﹐ 但 他 這 方 面 的 政 治 觸 角 則 是 敏 銳 的 。

綜 上 所 述 ﹐ 鄧 小 平 早 於 幾 年 前 已 把 權 力 全 部 轉 移 交 江 朱 ( 記 得 中 共 曾 在 一 次 公 報 中 以 隱 晦 的 話 語 及 這 點 但 一 時 記 不 起 準 確 日 ﹐ 期 相 信 是 九 四 年 罷 ) 【 R A Y ﹐ 建 議 1 ﹕ 括 號 內 一 句 要 寫 得 確 實 的 ﹔ 建 議 2 ﹕ 不 寫 這 一 句 。 紹 】 。 自 九 三 年 底 至 九 四 年 初 ﹐ 江 ﹑ 朱 已 執 行 他 們 所 製 訂 的 ( 最 初 得 到 鄧 小 平 同 意 ) 新 時 期 的 一 個 中 心 兩 個 基 本 點 路  。 鄧 小 平 之 死 ﹐ ﹑ 鄧 後 黨 內 權 力 的 爭 奪 ﹐ 都 不 會 改 變 這 條 路  。 江 澤 民 在 鄧 小 平 悼 詞 辭 中 自 八 七 年 以 來 首 次 提 到 政 治 改 革 問 題 。 但 可 以 肯 定 ﹐ 任 何 改 革 都 不 可 能 會 超 越 八 七 年 趙 紫 陽 指 揮 下 所 製 訂 的 政 改 藍 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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