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7日 星期五

民主鬥士吳恭劭追悼會
2 0 0 1 年 7 月 2 7 日

因 病 去 世 的 街 頭 運 動 活 躍 分 子 吳 恭 劭,在 一 星 期 前 病 逝 ﹐逾 百 名 生 前 好 友 昨 晚 在 銅 鑼 灣 教 協 會 址 ﹐ 為 他 舉 行 悼 念 會, 悼 念 這 位 多 年 來 不 顧 身 體 健 康 , 仍 全 力 為 民 運 及 社 運 獻 身 的 街 頭 戰 士 , 並 且 對 他 的 逝 世 感 到 深 切 哀 悼 及 懷 念 。


由 於 到 場 人 數 甚 多 ﹐ 參 與 悼 念 者 除 擠 滿 了 整 個 禮 堂 外 ﹐ 有 些 被 迫 站 到 門 外 。


禮 堂 中 心 放 吳 恭 劭 的 遺 照 ﹐ 兩 旁 放 有 生 前 好 友 的 悼 念 花 圈 ﹐ 會 場 佈 置 簡 樸。


出 席 者 除 包 括 戰 友 梁 國 雄 、 古 思 堯、 劉 山 青、雷 玉 蓮 、 利 建 潤 外 ﹐ 還 有 梁 耀 忠、 李 柱 銘、何俊仁等 。


悼 念 儀 式在 昨 晚 八 時 舉 行 ,首 先, 大 會 以 歌 曲 《 江 河 水 》 作 為 哀 樂 , 儀 式 開 始 時 先 全 體 肅 立 致 哀 ,梁 國 雄、 利 建 潤 及雷 玉 蓮等 均 不 時 低 頭 哭 泣 。


梁 耀 忠 簡 述 吳 的 生 平 事 績 ﹐讚 揚 吳 恭 劭 以 「 天 生 纖 弱 之 軀 , 但 卻 以 其 一 顆 熾 熱 之 心 , 多 年 來 孜 孜 不 倦 追 求 社 會 公 義 , 令 人 景 仰 」 ,對 吳 恭 劭 去 世 表 示 深 切 哀 悼 及 懷 念 。


隨後,大會 播 放 他 過 去 在 街 頭 抗 議 ﹑ 塗 污 國 旗 事 件 的 片 段 ﹐ 大 家 均 顯 得 心 情 沉 重 ﹐ 靜 默 無 聲 ﹐ 追 憶 吳 恭 劭 的 生 平 往 事 。


他 的 哥 哥 在 追 悼 會 上 透 過 錄 音 帶 首 次公開表 達 對 吳 恭 劭 去 世 的 傷 痛 。 他 說 雖 然 家 人 不 贊 成 他 參 加 社 會 運 動 , 但 他 亦 以 這 位 弟 弟 為 榮 。 而 他 的 家 人 亦 尊 重 吳 恭 劭 的 意 願 , 將 他 的 眼 角 膜 捐 出 , 令 他 遺 愛 人 間 。


他 的 友 好 在 追 悼 會上憶述 吳 恭 邵 的 生 前 片 段。 他 的 老 師 吳 萱 人 追 憶 他 早 年 的 事 跡 ﹔梁 國 雄 在 會 上 表 示 ﹐ 很 遺 憾 失 去 吳 這 位 好 友 和 戰 友 ﹐ 梁 認 為 他 是 一 位 「 懷著 赤 子 之 心 ﹐ 無 私 為 民 主 ﹑ 公 義 做 事 的 人 」 ﹔李 柱 銘 說 他 不 認 識 吳 恭 劭 ,但 讚 揚 他 「 生 前 是 小 人 物 ﹐ 現 在 是 民 主 運 動 的 巨 人 」 ﹔ 劉 山 青 在 悼 文 中 透 露 , 原 來 當 日 決 定 塗 污 國 旗 示 威 , 是 吳 恭 劭 的 意 思 , 連 「 長 毛 」 也 曾 反 對。 另 外 一 段 鮮 為 人 知 的 故 事 , 是 吳 恭 劭 父 親 三 年 前 去 世 前 , 適 值 立 法 會 選 舉 , 當 時 他 父 親 要 求 家 人 抬 他 到 票 站 投 票 , 但 家 人 不允 , 最 後 吳 父 在 投 票 結 束 後 兩 日 去 世 。吳 恭 劭 為 他 預 備 區 議 會 競 選 工 作 時 ﹐ 不 惜 搬 到 位 於 新 蒲 崗 的 辦 公 室 ﹐ 九 個 月 以 來 ﹐ 每 晚 只 「 打 地 鋪 」 ﹐ 從 沒 收 過 一 分 一 毫 ﹐ 對 他 非 常 感 激 和 欣 賞 。

當 參 與 者 分 別 發 表 對 吳 的 感 想 時 ﹐ 禮 堂 內 不 時 聽 到 抽 泣 的 聲 音 。

大 會 最 後 播 出 《 國 際 歌 》 ﹐ 以 悼 念 這 位 英 年 早 逝 的 民 主 鬥 士 。

追 悼 會 文 稿

2001年7月23日 星期一

吳恭劭病逝
2 0 0 1 年 7 月 23 日


因 藐 視 立 法 會 而 入 獄 七 日 的 吳 恭 劭 ﹐因 手 術 感 染 而 出 現 腎 衰 竭 等 併 發 症 ﹐昏 迷 逾 一 周 後 ﹐ 昨 日 與 世 長 辭 , 終 年 28 歲。

明 報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10723/__gma1h.htm

蘋果日報
http://appledaily.atnext.com/adotpl/ado_article.cfm?main_section_id=4104&showdate=20010723&article_id=468510

星島日報
http://smartnews.singtao.com/yesterday/loc/0723ao12.html

太陽報
http://www.the-sun.com.hk/channels/news/20010723/20010723024302_0001.html

吳恭劭抗議示威事件簿
http://www.the-sun.com.hk/channels/news/20010723/20010723024302_0001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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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恭劭遺作

修訂基本法第159條的建議 - 全民制憲學會
一九九九年三月廿三日
http://www.democracy.org.hk/B5/mar1999/law_02.htm

表達政見無罪 毀五星旗有理 - 吳恭劭
http://www.democracy.org.hk/B5/mar1999/hr_01.htm


也談第一屆立法會選舉
(全民制憲學會)吳恭劭
1998年5月6日
http://www.democracy.org.hk/chinese/moon_new/98/may/6_5_98.htm


范徐麗泰,我請你收聲
吳恭劭(全民制憲學會)
1998年4月12日
http://www.democracy.org.hk/chinese/moon_new/98/apr/12_4_98.htm

選?舉!
吳恭劭(全民制憲學會)
1998年4月7日
http://www.democracy.org.hk/chinese/moon_new/98/apr/7_4_98_2.htm

公民抗命無罪 全民制憲學會 - 吳恭劭
1998年3月16日
http://www.democracy.org.hk/chinese/moon_new/98/mar/16_3_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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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及廣告


抗議政治迫害 抗議違反人權
反對政治迫害委員會
http://fungchiwood.com/solidarity-statement2001.3.28.htm


抗議判處古思堯、梁國雄及吳恭劭三名「街頭戰士」入獄廣告稿
2 0 0 1 年 3 月 30 日
http://wss.hkcampus.net/~wss-6489/b5/01/010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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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新聞報導及評論

政 法 對 弈 : 長 毛 才 是 真 正 民 主 英 雄
王 岸 然
日期 : 2001年04月02日
http://www.geocities.com/termanwkn/article/010402.htm


藐視立法會的不是長毛是董特首
(二00一年三月廿八日《信報》社論)
http://www.ncn.org/0104b/58_76.html

沒有梁國雄的日子 -- 星島日報
2000/06/08
http://dailynews.sina.com.hk/sinaNews/wiser/hkLiving/2000/0608/1191957.html

抗議警權過大 壓制示威自由可恥
一群市民
一九九八年七月七日
http://www.democracy.org.hk/chinese/moon_new/98/july/07_7_98d.htm

2001年7月8日 星期日

平 反 反 殖 鬥 爭
2 0 0 1 年 7 月 8 日


各位朋友:

楊光之受勳於特區政府,不少輿論因討厭中共及特區政府而一面倒將六七年的反殖民統治鬥爭貶為單純的暴力事件,並順帶將其反殖意義一筆抹去。我們希望為平反六七年的反殖鬥爭做一點事。敬請 貴傳媒機構派員採訪!謹此致謝。
主題:平反反殖鬥爭,譴責炸彈浪潮
行動:在尖沙咀碼頭(六六年蘇守忠等人因反對天星小輪加價靜坐的地點)靜坐一小時,籍此向六六年及六七年被港英迫害的死傷人士及無辜市民獻花致意
日期:二○○一年七月八日(星期日)
時間:上午十一時至十二時
地點:尖沙咀天星碼頭

四五行動敬約
2001年7月7日

聯絡:黎紹珍(93753075)

平 反 反 殖 鬥 爭

對於頒發勳章這種由港英時代延續下來的小圈子俾面派對,我們素來嗤之以鼻。但楊光受勳引發對「六七暴動」評價的爭論,輿論一般以「左派」的暴力行徑作為評價的最重要,甚或唯一的標準,我們則不敢苟同。
我們認為評價「六七暴動」,不能忽略下列三個因素:
1. 當年港英政府為典型的專制殖民地政權,貪污腐敗橫行,視民間疾苦不顧,導致一九六六年及一九六七年騷亂爆發。故反殖鬥爭實屬正義行動。「六七暴動」後期,「左派」把暴力升級應受強烈譴責,但不能因而抹殺當初反殖鬥爭的正義性質。若「左派」一如他們所聲稱「反英抗暴」,其「菠蘿」應針對港英政府,而非波及街頭的市民大眾。
2. 沒有一九六六年及一九六七年的騷亂,港英當局亦不會被迫於後來進行一系列社會政策上的改革。評價六七事件,不可忽略這個從歷史高度考慮問題的因素。
3. 關於暴力問題,我們除譴責「左派」於六七件後後期把暴力升級外,亦不可忽略港英警察在當初處理香港塑膠花廠勞資糾紛時首先使用暴力這個歷史事實。一九六七年五月十一日,事件急劇升溫,正是源於警察以暴力對付抗議工人及支持者;殖民地警察甚至向示威者發射木製子彈,打傷多人,其中包括十多歲的年青學生。
我們認為,必須指出當年事件的意義,以正視聽,以安慰當年被殖民地警察迫害而死及無辜市民的亡魂。

四五行動

2001年7月8日

2001年5月23日 星期三

長毛訪問加拿大西部
2 0 0 1 年 5 月 23 日


新聞稿:

長毛訪問加拿大西部

卡城中國民主促進會供稿

查詢電話:(403)–274–9524

(加拿大卡加利訊)香港民運人權鬥士梁國雄(綽號長毛)應加拿大卡 加利市中國民主促進會的邀請,於五月十八日至廿二日,前往出席紀念 「六四」十二週年的活動,訪問了溫哥華、卡加利及愛民頓三大加西都 市。

五月十八日下午,長毛飛抵溫哥華,溫市支聯會主席周盛康親到機場迎 接並陪同前往加拿大中文電台接受專訪及聽眾「phone in」直播,反應 熱烈。當晚轉飛卡加利,於深夜十一時抵達,受到佇候多時的卡城中國 民主促進會成員的熱烈歡迎。翌日在民促會成員陪同下,長毛遊覽了江 澤民和朱鎔基都指定要到的旅遊勝地班芙及露易斯湖,飽覽湖光山色之 餘,更領略了當地一日四季,陰晴雨雪,狂風冰雹輪番出現的景像,見 識了遊人冬夏裝束混穿的奇景,這些都不是江朱二人僅作逗留時所有緣 得見的。長毛嘆為觀止,大呼不虛此行。

二十日下午,長毛在卡城華埠一酒樓作為主講嘉賓出席民促會主辦的紀 念六四座談會,闡述八九學運的意義,因為六四屠城暴露了中共政權的 兇殘本質,所以直到今天它還禁止大陸人民思索六四的成因和後果。長 毛堅信人心不死,當年香港百萬人上街遊行抗議李鵬將學運定性為動亂 ,証明人民呼聲是鎮壓不了的。長毛感到今天特區政府正蠢蠢欲動,妄 圖向下一代掩蓋六四史實,因此他決不怕政府暴力,堅持每年悼念六四 。他對丁子霖教授忍受獨子喪生的悲痛,頂住政治高壓,堅持調查紀錄 六四死難者,尋訪遇難者家屬,出版了《天安門母親》的勇氣毅力極之 欽佩並作為學習榜樣。

回答聽眾提問時,長毛解釋了他為何常穿印有古巴革命英雄切古華拉頭 像的衣服,他認為切古華拉在古巴革命成功後,放棄高官厚祿,為實現 理想到南美繼續戰鬥犧牲的精神是崇高而值得學習的。在回答特區政府 曾判處他入獄對他此行有無影響時,長毛証實入境時因據實報告有刑事 案底而曾被關員查問,當了解到他入獄的原因後,關員即表示長毛的行 為在加拿大是絕對合法的並隨即放行,聽眾熱烈鼓掌表示欣慰。

廿一日晨早,長毛及多位支持者乘大型旅遊巴士前往卡城以北三百多公 里的亞省首府愛民頓的紀念活動,出發前特先往卡城中國領事館門前拉 起「平反六四」橫額抗議。當日中午抵達愛民頓華埠出席座談會,部份 聽眾對八九年北京學生的一些做法有所批評,引致持不同觀點者起而辯 論,各有支持,氣氛熱烈,長毛則以冷靜理性的分析回應,獲雙方同時 鼓掌讚賞。更有聽眾稱讚長毛生活艱苦樸素,甘於自我犧牲,以公民抗 命的方式為低下階層請命,具有耶穌背負十字架和佛宗捨身救人的宗教 精神,可稱為「梁耶佛」。長毛謙稱比起國內民運人士所受的磨難,他 本人吃的苦頭實微不足道,過譽之詞實不敢當,何況本身並無任何宗教 信仰。

許多參與座談會的聽眾都表示香港傳媒把長毛形容為衝動的激進份子, 想不到見面是斯文沉著,思維清晰,談話有條不紊,以理服人。經親身 體驗,令人完全改變以往的對他的偏見,希望卡城民促會繼續舉辦這類 讓大家認識事實的活動。

廿二日上午長毛接受卡堿中文電台訪問後即啟程回港。

2001年4月5日 星期四

四五天安門事件二十五周年宣言
2 0 0 1 年 4 月 5 日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屠夫政權遺臭萬年!
李鵬、江澤民下台!屠夫政權下台!
結束一黨專政!權力歸於人民!
停止政治鎮壓!釋放所有政治犯!



今日,是四五天安門事件五周年。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曰,數以十萬計群眾聚集於北京天安門廣場,不畏當權鎮壓之險,以詩歌、演講、花圈、輓聯、大字報,表達對專制滿,發出了民主吶喊。雖然被當局武力鎮壓而失敗,並將之定性為反革命暴動。但這卻是自建國以來,我國人民首次大規模自主自發爭取民主的抗爭運動,成為了民主運動的里程碑。四人倒台後,為爭取平反四五天安門事件的眾取得成功,又發展為七八年末的北京之春民運。以民辦物和民間結社的形式活動,公開要求當局實現民主和法制。但於一九八一年四月,被中共政府全面鎮壓。然而,人們自主抗爭精神和為民主自由奉獻犧牲的風骨,卻孕肯了新一代的民運根苗,開花結果於遍及全國的八六學以及震撼中共一黨專政的八九民運,逼使中共政權露出官僚統治的猙獰面目,公然派遣軍隊血腥鎮壓人民,並於全國實施白色恐佈,搜捕異己人士。直至目前為止,全國尚有二千多名政治犯被囚禁於黑獄,六四血腥鎮壓的死難同胞尚沉冤未雪。當局對於異見人士,近年鎮壓愈益嚴酷,例如將中國民主黨公開組黨活動列為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於一九九八年重判該黨骨幹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分別入獄十三年、十二年及十一年。至今已囚禁超過四十名中國民主黨員。而且,又將從事工運,組織獨立工會的工人紛紛判監。張善光、何朝輝、廖石等工運人士被判十年監禁,即是顯例。更為令人憤概,就是將悼忿六四死難及要求平反六四冤案人士,亦將之投入監牢,例如李海被判九年監禁、江祺生亦判監四年。四川成天網電腦網站主持人,竟因在網上發佈悼念六四列死難消息,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近日,又傳來高瞻、徐澤榮、李少民、梁華四名海外人士,被當局秘密逮捕,顯示中共政府正加緊遏制異議,進一步踩踏人權。我們對此烈抗議,要求當局立即釋放四人及所有政治犯。

在四五天安鬥事件廾五周年的時刻,我們在此重申,中國主權屬於中國人民,不容中共實行一黨專政將之扼殺。八九民運是人民反對一黨專政,爭取當家作主的偉大創舉,中共政府為維護官僚統治而以軍隊血腥鎮壓之,是屠殺人民的罪行,必須追究其罪責。李鵬、江澤民等首惡,必須下台,接受審判。殺害民眾的屠夫政權亦須下台!我們嚴正要求中共政府結束一克專政,還政於民,並呼吁國人為爭取釋放政治犯、平反八九民運、追究鎮壓責任而努力,為結束一黨專政、權力歸於人民的目標繼續鬥!


民主萬歲!人民萬歲!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屠夫政權遺臭萬年!


四五行動、毋忘六四


二○○一年四月五日

2001年3月30日 星期五

抗議判處古思堯、梁國雄及吳恭劭三名「街頭戰士」入獄廣告稿
2 0 0 1 年 3 月 30 日


今年三月二十七日,西區裁判署判處三人「藐視立法會」罪名成立,隨即被監禁七日,顯示特區政府肆無忌憚,以言入罪,剝奪市民和平請願及抗議的基本人權。
自特區成立至今,施政失誤頻頻,他們三人在立法會內高喊的口號,正反映普羅大眾的聲音,即行政及立法機關並非由普選產生,其所制訂的政策以「大商家、大財團」的利益為依歸。

此外,特區政府透過法律的手段檢控及制裁三名「街頭戰士」,顯然是容不下任何異見,象徵回歸後高壓管治的來臨。

我們對此表達最強烈的抗議,並要求:(一) 立即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二) 保障市民和平表達意見的權利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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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廣告內容將於4月9日於蘋果日報刊登,煩請簽署及回覆,並繳交港幣100元資助廣告費。請連同銀行存款收據一併傳回。
收款戶口:恆生銀行 283-7-268438[四五行動]

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 反對政治迫害委員會
陶君行(27527397);劉子濂(94241068)或伍國雄(9423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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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傳真回:23516657
截止日期:4月5日

2001年3月27日 星期二

自辯書
梁國雄

2 0 0 1 年 3 月 27 日

法官先生:

我認為我不應為在立法會和平表達意見,而被判有罪。根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撮要」顯示,於去年十月十二日的立法會特首施政報告答問會時,我和案中其他被告在旁聽席上高呼「政府救市不救人可恥」、「設立最低工資」、「恢復集體談判權」、「特首下台」、「普選政府、普選立法會」的口號,又怎算藐視立法會呢?我們當時所呼喊的口號,是對特首及其政府剝奪港人普選權,實行商人治港,壓制勞苦大眾的控訴。 指陳之事實,路人皆見,所提之訴求,民眾心聲,何來藐視?

特區政府先後耗用公帑達二千億,拿民脂民膏救樓市股市毫不動容,卻罔顧十多萬失業者苦痛,不肯設立失業援助金濟其燃眉之急,導致失業貧窮自殺者連年增加,去年竟超過八百之數,救市不救人可恥顯而易見。 資方裁員減薪猖獗,「麥當奴」以十一元時薪僱工己是殘酷,最近竟又出現七元時薪的現象,當局卻罔聞工人團體之聲,拒不設立最低工資,是否偏袒資方?而且,更帶頭減少新入職公務員薪酬,大搞資源增值、服務外判,官商勾結壓搾打工仔女,明白非常。 特首上台伊始,就急不及待廢除數條勞工法例,由議員均經小圈子選舉產生的「臨時立法會」,逆民意而為當局蓋章通過,剝奪勞工依法享有的集體談判權,以及參加工會不受歧視和無理解僱等權利,我們要求當局立法恢復這些勞工權利,為何不可? 證諸資方三年來肆意裁員減薪,甚至解僱工會領袖,就知政府廢法剝奪勞工權利,是為資方打壓勞工張目的倒行逆施! 至於「普選政府和立法會」的主張,理所當然,即使在此法庭內,亦是眾望所歸,毋須再辯!

根據控方呈堂的錄像帶和立法會會議紀錄,我們高呼口號的過程,衹是莊嚴地向特首抗議,為時不過卅秒,立法會主席根本就沒有下令中止會議,亦未打算中止會議,而衹是命令保安人員將我們帶離旁聽席,我們離開後,會議亦迅速繼續下去,因此,我們的行為並不算是滋擾,所以亦無從令立法會中斷或可能中斷。 我們當日所言所行之目的,並非要擾亂立法會會議及令其中斷,而是行使公民表達意見的自由,大聲向特首表達香港普羅市民心聲而已。 藐視立法會之指控,於法於理均不成立。
至於我的第二個抗辯理由,則涉及法律觀點方面。 控方是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為依據檢控我的。 我認為,這條條例己經過時,必須予以修改,它當初頒佈之時,香港仍處於殖民地統治之下,當時的立法局,全部議席均非市民直選產生,要立例保持它的尊嚴凌鴐於市民之上自不待言。 但是一個立法機關要受適當保護,乃是由於防止行政機關濫權,遏制、阻撓以至剝奪其代表民意立法和監察政府的職權。 例如拘捕正在開會的議員,又或要議員為其在立法機關的言論要負刑事責任等,而斷非懲罰人民向之表達意見。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卻恰好相反,否則何以四百人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及其政府,可以凌駕普選產生的議員,以行政立法手段,將少數人意見強加於人,集行政立法大權於一身?

其實,真正藐視立法會的,是剝奪香港人普選立法會和政府權力的當權者,也就是特首及其政府。 現時,立法會由直選產生的議員僅佔四成,其他均屬小圈子選舉而就任者。 試問,立法會又何以真正代表民意,如何代表市民立法和監察政府?這種不公平的選舉制度,顯然違背一人一票,以平等而普及的投票權選舉立法機關的民主原則,市民的完整普選權被當局踐踏腳下。 尤其甚者,乃是即使在民權受遏制,民意被扭曲的立法會內,尚要奉行「分組點票」的荒謬制度,以確保小圈子選舉的議員,可以否決直選議員的投票結果,何來公平?而且,立法會空具立法之名,而無立法之實,由四百名權貴富豪選出的特首,及由之委任的行政會議卻可坐擁立法大權。 法例和條例的草案,都按其意旨,由之吩咐各司級官員草擬,然後擲交由小圈子選舉議員操控的立法會通過,立法會其實衹是政府的橡皮圖章而己。 就算立法會議員有所謂提出「私人條例草案」的權力,但又受「不能涉及公帑開支和政府政策」的限制,重重制約,立法會又何以言代表民意立法,就是監察政府亦無從說起! 極少數人把持的政府,竟可控制立法會於股掌之上,剝奪其應有職能,又豈止藐視立法會,簡直是視民權如草芥!

法庭維護的是法治,檢控我的政府亦如是說。 不過,法治的基礎,並非僅是執法權和司法權,而應由立法權去奠定基石的。 試問,人民無權普選立法機關和政府,何以言法治?

法治第一塊奠基石,就是人民不可剝奪的立憲權,亦即人民有權普選立憲法的代表,用憲法來保障其管治社會的權力和應享有的各種自由,規定產生政府的權力來源及其權限,防止執政者濫權向人民專制。 法治的第二塊奠基石,乃是由立憲權衍生的憲立權。 人民有權根據憲法規定選出立法機關和政府,履行立憲機關制訂的憲法條文,行使立法權訂立各種法例,體現憲法精神於生活之中,確保人民的意願和利益得到保障,政府的行政權亦源於此而已,可見,人民以普選授權其代表行使權力的原則,是絕對不能動搖的根本。 談法治不說普選,無異捨本逐末,浮沙建屋! 放眼香港,被稱為小憲法的「基本法」由少數人包辦制訂,其內容又扼殺港人之普選立法會及政府權力,已是不爭事實。 立法會受到藐視,乃是來自政府及其欽點者,何須多說?

一個政府未經人民授權上台,己是以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專制。 掌權之餘更漠視民意,運用其統治特權偏袒財團富豪,官商勾結壓搾普羅市民,成為逼迫民眾的統治機器時,人民自然有權自衛,行使公民不服權抗命。 我們在立法會內高聲抗議,祇是行使公民抗命權的行為而已! 其實公民抗命的行為並非偶然,不論時地,皆有民眾直斥專權者,抗命要之還政於民,又或抗議藉權課私的剝削者,為公義而吶喊抗爭。 中國「八九民運」和印度甘地先生的不合作運動,即是一例。 西方史上,英國憲章運動,也充斥民眾爭取民主的事蹟,法國革命,又何嘗不是反抗皇室貴族專制的偉業,美國人民在獨立戰爭勝利後,不是更在人權宣言中規定人民抗爭暴政的權利嗎? 俄國工農推翻沙皇暴政,則更是人民抗爭的典範! 我貢獻微薄,根本不堪與這些英雄事蹟相提並論,但是,我想我這個平凡人尚應有公民抗命的權利,不該在立法會為和平表達政見而判罪。

我是一個出身貧窮的打工仔,家住公共屋,令我深知勞工階級和低下階層的失業貧窮慘況,更為不值官商勾結,藉裁員減薪將泡沫經濟轉嫁市民的惡行,更痛感救市不救人政策可恥。 我是一名馬克思主義者,一個主張由人民民主管理社會運作和生產活動的社會主義者,為了提高低下階層的社會地位和生活質素,為了消滅失業貧窮的苦難,我都應該對現存的不合理、不公平事物大聲抗議!

最後,在完結陳辭之前,讓我再一次重申,公民抗命和平表達政見不應有罪,我深信,不論此案判決如何,在人們的良心法庭裡,我早已被宣判無罪,歷史亦將如此判決!

梁國雄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港島西區裁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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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藐視立會再判囚 (明報新聞網)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10328/__gma1h.htm

蘋 論 : 藐 視 立 法 會 的 不 是 長 毛 是 董 特 首 (蘋果日報)
http://appledaily.atnext.com/adotpl/ado_article.cfm?showdate=20010328&article_id=294731

打 斷 特 首 發 言   三 街 頭 鬥 士 入 獄 (蘋果日報)
http://appledaily.atnext.com/adotpl/ado_article.cfm?main_section_id=4104&showdate=20010328&article_id=294646

藐視立會長毛等三人判監 (東方日報)
http://hk.yahoo.com/headlines/010328/hongkong/od/20010328nhko05xtxt.html

在立法會特首答問期間高呼搗亂 梁國雄等三人判監七日 (大公報)
http://hk.yahoo.com/headlines/010328/hongkong/wisers/hk_a12004txt.html

四五行動三員藐視立會罪成 (文匯報)
http://hk.yahoo.com/headlines/010328/hongkong/wisers/hk_a12004txt.html

梁國雄等藐視立會監一星期 (商報)
http://hk.yahoo.com/headlines/010328/hongkong/wisers/hk_b02009t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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